如果没法忘记他,就不要忘记好了。真正的忘记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当一个女不不被一个男人所爱,她赤身露体,在他眼里,不过是一堆血肉和骨头。
离开之后,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:不要忘记想念我。想念我的 时候,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。
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路上重逢,而我告诉你:“我现在很幸福。”我一定是伪装的。如果只能够跟你重逢,而不是共同生活,那怎么会幸福呢?告诉你我很幸福,只是不想让你知道我其实很伤心。
我爱你....为了你的幸福,我愿意放弃一切---包括你。
开始的时侯,我们就知道,总会有终结。
相逢,不是恨晚,便是恨早。
还有一句,忘了!好像是男人问女人:你到底还要让我等多久?女人说:你不要等了,我要的时间是你给给不起的。呵呵,大概是这个意思,超稀饭!末有了。
